爱神

      我在喝咖啡。

  外面在下雨。

  不是什么好天气,纽约就是这个样子,比老妪的脸蛋娇俏,但是泪水和唾沫也多。

  所谓的大城市,大抵就是如此。

  外面是行人,咖啡馆里也是行人。

  我在构思新的故事,为它构起牢固的基石,这样会使我的故事更优美,同时也是为了更多的稿费。

  现在的人爱看什么,伟大的爱情故事?还是可歌可泣的历史巨作,不不不,这些都过时了,我得好好想一想,这世界上最难的事儿有两样:怎么赚到更多的钱,怎么把它精打细算地花出去。

  我是个作家,但是作家也需要吃饭,文字顶多是精神食粮,塞进嘴里的约等于空气。

  阴雨打乱了我的思绪,喝着一杯能顶两个羊角面包价钱的美式咖啡,就是灵感枯竭也得憋出些什么,不然面包浪费了,咖啡也浪费了。

  其实我不怎么爱喝咖啡。

  我有大把富余的时间,咖啡是利器,窗外的人也是利器,我不知不觉就能抹杀时间的痕迹。

  人们行走匆匆,忽略男人,我只看女人,欣赏她们的躯体和脸蛋,美曰其名是为我书中的女主角找个称职的具象,可实际我什么都写不出来,只想在这里打发掉又一个雨天,接着明天准时准点道,再打发掉下一个。

  我看到很多把伞,花色和黑色的居多,还有透明的,撑伞的人有时是一个,有时挤进了三个,挤到不小心踩进路边臭水沟的大有人在,我每每看到都会敷衍地笑一声,然后很快就开始观察其余的人。

  我从白色的伞跳跃到黑色的伞,心里盘算着这次是不是赶得上截稿日期,赶不上可不行,估计最后还是得凑字上去,只要能交差就行。

  你问我这些事读者知道吗,他们当然知道,但是知道也得看下去,作家的良心可以用偷懒的程度来衡量,而我们,我们只是想要钱,要不就是名气,就是这么简单。

  咖啡已经见了底,再坐下去也该回家了,我打算收起电脑,正巧这会儿推开的门撞响了挂着的旧式铃铛,男女的嬉笑声很恰当地融入了咖啡馆的闲适,听声音也知道是一对儿。

  我抬头看了眼,随即又在心里作了补充:漂亮的一对儿。

  我很少用漂亮这个字,你可以夸公园里的小溪漂亮,也可以夸饭桌上的黑松露牛菌肝做的漂亮,可这词儿要是放到了人身上,那只有一个意思:宝贝儿,现在的你简直秀色可餐。

  跑进来躲雨,这没什么大不了的,社会开化,漂亮的小伙子和漂亮的女士坐在一起很正常。

  我重新把电脑翻开,换了个更惬意的姿势,开始思考着他们适不适合做我书里的人物,或许我该用些新鲜的词句来形容他们。

  一颗葡萄,紫葡萄,还得是巴勒莫小镇七月里新摘下的一批,那位女士的头发、眼睛和眉毛都是这个颜色,浓郁的,漂亮的(是的,我再一次用了这个词),她穿着件无领的衬衫,下头是酒红色的半裙,抿一口留下一点儿搭在杯沿上。

  她的口红和裙子是一个颜色。

  至于那位小伙子,我基于男性的眼光,观察的就没有那么细致,他被雨稍稍打湿了胸膛和头发,饱满的额头,小麦色的皮肤,从头发丝都能看出年轻人独有的活力,八美元一件的T恤都能穿出八十美元的样子,就是穷也穷的有底气,他的话能逗得对面的女士露出欢笑,也能泰然自若地两个人分享同一杯热饮,反正最后也不是他买单。

  像是流浪汉从路边捡到开了一半儿的黄桃罐,我心中陡然便有种隐秘的欢喜,在旁人都忙于自己的活计时一门心思地观察着我的新发现,总觉得他们八成就是情人关系。

  诸位看到这会儿,大概会随着我的描述顺着去猜想,想瞧我怎么去描述他们俩人的关系,会不会与他们产生交集,会不会与这位女士开展一段暧昧的交集,会不会两个人话不投机,最后以一杯咖啡泼到其中一人的脸上而告终,相信这是大家伙都想看的。

  别急,交集会有的。

  但是很遗憾,不是现在。

  等到雨停,等到他们结伴离去,我都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,键盘上的敲击时有时无,顶多就敲了百十来个字。

  我无意去打搅,也无意被打搅。

  咖啡馆的人来来去去,我的思绪在某一时间停滞,依然停留在那位女士的小羊皮靴子,还有那条漂亮的酒红色裙子上,我幻想着她的脚尖有一搭没一搭地磨蹭着情人的裤管,一杯咖啡喝的亲昵自然,这是现代社会,可人的情欲却回到了上个世纪,私底下一点小动静就叫人心尖犯痒痒,结果伸手去挠,还挠不到。

  我临走前特意瞧了瞧手表,是下午四点。

  等我再次看见她时,时间改成了下午三点,彼时我正抓着三明治在十字路口往嘴里塞,咯吱窝里夹着今早上刚印出来的稿子,这玩意儿叫我又爱又恨,它压根就是个累赘,等它从出版社那儿出来后多半就会成为一叠废纸,扔不扔都是个问题。

  但这位女士不一样。

  她夹的可不是一团废纸,而是另一个俊俏小伙,俩人的亲密甚至要甚于之前那个。

  她背对着阳光,牙齿瓷白,笑的也像阳光。

  我被迎面而来的光线刺的眯起了眼,不想过多地去描述她此刻给我留下的印象,你们只要知道我宁愿做一叠随手可扔废纸,哪怕迟早都要被丢弃,可只要能被她抓住抱在怀里,这就够了。

  我开始跟踪她。

  看到这里我猜大伙可能要报警了,可是别着急,这只是我的一种形容,不然你回头瞧瞧罗丹和他的情人,罗丹可不是个完美的丈夫,卡密儿更不是个合格的情人,只是艺术的灵感来自神秘,来自激情,我做的仅此而已,并没有打扰到她的生活,只是守着她的时间,来填补我心中残缺的欲望,我濒临枯竭的笔触。

  我在每个礼拜五的下午四点都会去街角处的咖啡馆买上一杯咖啡,然后等着她风姿绰约地进来,再踩着高跟鞋出去,有时是一个人,有时是两个,之后她多半会去碧翠丝的花店买上一束鲜花,再站着和老板娘说上几句,我往往跟到这时候就不跟了,只是远远地站在边上,看着她的背影缓缓离去,心脏也随着她的鞋后跟踢踏踢踏跳动着,猜测那头乌黑的头发也许会染上茉莉的香气,之后就转身下地铁口,回家。

  我的小说已经写到了一半,出版社那位出了名难伺候的胖编辑对此赞不绝口,称赞书中的女主角简直是爱与美的化身,融合了男性于美的想象,他甚至会为了这样的女人与他的太太分床。

  我说是的,我用想象打造了一个女人,她是我的私人爱神。

  这场荒诞又美妙的梦境从春天延续到冬天,雷打不动的是她买花的路径和习惯。

  我没想到是她跟我搭的话。

  她的裙子换成了灰呢长裤,外头一样是件相同质地的大衣,里面是米白色的高领毛衣,变得是她发间的香气,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好品味。

  隔着雪和雾,我仿佛闻到了玫瑰花的味道,接着就是她的声音。

  先生,借个火好么?

  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盒女士香烟,并没有直接看我。

  我似乎听见有一个声音三百六十度地在我头盖骨上空反复重播,不断说着:她来了,答应她。

  好的,我说。

  各位,谁要是连这样的暗示都看不懂,那我只能说你不是个男人,这辈子除了和马铃薯土豆为伴,你连张丽妲海华丝的海报都不配有。

  她的家在皇后区三号街,家里整洁干净,大致看不出有男人进入过的痕迹。

  看来她只是寂寞,还是单身。

  别笑话,我看起来就像个刚从学校里跑出来的毛头小子,局促不安。

  她掐了烟,问我要喝什么,我让她给我做了杯橘香莫吉托。

  我们开始聊天。

  我被一个姿态优雅的女人不露声色地盘问着,她甚至猜出了我的年龄,因为三十岁的男人可不会进门就嘟囔着要喝莫吉托和潘趣酒,那可是她当小姑娘时才喝的玩意儿。

  女人在调情上个个是老手,这个技能的开关从十八岁开始就自动被摁下,她们只要噘一噘嘴,就能讨来全世界的吻。

  可她们也天真,总是不晓得适可而止。

  就比如我。

  我像是屁股下垫着十来只刺猬,对调情的过程很不耐烦,或者说是焦躁,掐着钟点似地掐着时间,老想着她这句问完了,这杯幼稚的鸡尾酒喝完了,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赶奔下一个目的地,我思考着自己的手现在还放在膝盖上,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到她膝盖上。

  她看出我的焦躁,恍惚是笑了一声,问我想不想去瞧瞧她新买的窗帘。

  窗帘在哪儿,窗帘在卧室里。

  爱神在哪儿,爱神在我眼睛里。

  我没有骨气,谁遇到爱神还会有骨气,艳遇的开端总是美好的,结局也该是美好的,至少是宾主尽欢,我们会在被子里温存,互相轻啄对方的脸颊,要不就是说下一次的时间,要不就是约定再也不见。

  我已经脑补出我小说的结局了。

  这场梦眼看着就要成真,收尾和伏笔都不再重要,它难道能有面前的独身女郎重要?

  如果故事到这里,这就是个开放式的收尾,带点微红的色彩,向来清醒的人陷入了美妙的微醺状态,私心里祈祷着这一晚成为永恒。

  可惜故事还没完呢。

  门锁被外来者打开,床上的男女像是同性的磁铁般猛地弹起,我还没从方才紫葡萄的甜蜜一吻中清醒,就被女主人着急忙慌地塞进了床底下,连带着我的东西也被丢了下来,我为数不多的骨气在这时更加不见踪影,只是感叹她动作倒快,一分钟就穿的跟没脱衣服前一样。

  怪不得上床前还把衣服裤子分类叠好,一看就是演练多次,十足地经验丰富了。

  男主人的声音有些苍老,老的你都不用去猜,至少也该是五十岁朝上,一般来说我很难想象这两人在床上交缠的模样,可现在不必想象,他们就在床上,只是主角换了,真正的主角还躲在床底下,很倒霉的,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出来。

  我还能说什么。

  我只有屏息凝神,祈祷上帝降临,将我从这场荒诞的梦里一棍子敲醒,就算是我爬出去给自己来一棍子也行。


  过程不加赘述,咱们直接跳到我从床底下出来的那一刻,那应该是傍晚,男主人的呼噜就是定心剂,我被那位女士拉着往外走,玫瑰花的味道被更浓郁的香氛代替,她依然从容,姿态高雅,离别时还不忘从我脸上印下一吻,塞了张字条在我手里。

  我?我从床底下出来开始就在愣神,到这会儿依然是。

  蜜糖,记得前头拨区号,这位女士在关门前俏皮地眨了眨眼睛,最后说道,我们可以一起去喝咖啡。

  ...........

  上帝,快点来一棍子吧。

  这时剩下的骨气终于发挥了作用,我背下了号码,却清楚我的爱神就此破碎,断臂的维纳斯不只断了胳膊,她连头都没了。

  我打赌她一定会接到电话,只是拨号的人不会是我,永远不会.

  很明显,我的书没写成,并且我再也没去过那家咖啡馆。

  我本来就不喜欢喝咖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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